绥化市交通局关于治理整顿车辆通行费征收环境和秩序工作宣传口号 — 绥化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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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交通局关于治理整顿

车辆通行费征收环境和秩序工作宣传口号

1、从200711起各种车辆持有的《统缴证(免费证)》一律作废,所有车辆都要缴纳车辆通行费。

2、主动和带头缴纳车辆通行费,建立和谐交通秩序。

3、缴费光荣,逃费可耻。

4、缴费是遵纪守法。

5、拒缴车辆通行费是违规违法的行为。

6、贷款修路,修路收费,收费还贷,是《公路法》的明确规定。

7、彻底清理“人情车”、“特权车”。

8、全面提高收费人员的整体素质。

9、坚决控制通行费流失,努力做到应收尽收。

10、取消特权,创造和谐,人人平等。

来源: 绥化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06-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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